网络 4月22日, 德国的《包装条例》规定, 包装的体积和重量应减少, 以达到保护商品安全和保护卫生用品的最低要求, 可以被消费者接受。如果包装量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 10%, 包装成本明显超过商品的 30%, 则应将其认定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 "商业欺诈"。如扩大纸箱体积, 使人产生错觉等, 都是骗人的包装。 月饼的浪费和污染造成的茶叶和其他商品的过度包装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 广州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限制商品包装过度 "临时措施, 旨在通过明确、可操作的政府法规, 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 促进合理消费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商品包装过度对社会和经济造成极大的危害: 一是浪费资源, 造成 "垃圾围困", 加剧环境污染。二是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第三, 不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恰恰相反。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调查, 就数量而言, 目前我国的包装废弃物占城市生活垃圾的10% 以上, 家庭垃圾量超过 30%, 每年包装废弃物总量达1.5亿吨, 其中超过70% 的过量包装造成。由此可见, 包装生产者对环保的缺乏责任, 由于包装过量造成大量包装废弃物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 加剧了生态的恶化环境。 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立法限制了商品的过度包装滞后。首先, 数量还不够,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包装法律法规规定, 少量规范包装活动的法律规范, 主要在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次, 提炼不够, 在包装过多的问题上, 我国现行立法还不够, 或者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 标准缺乏操作性。第三, 水平不够, 我国的立法限制过度包装的商品不高, 主要表现为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分散的标准和原则性的法律法规, 很难对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进行有效的规制。 在国际上, 使用技术标准来规范商品包装是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 有关国家在立法和实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德国的《包装条例》规定, 包装的大小和重量应减少, 以达到保护商品安全的最低要求, 保护货物的卫生, 并可被消费者接受。如果包装量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 10%, 包装成本明显超过商品的 30%, 则应将其认定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 "商业欺诈"。如扩大纸箱体积, 使人产生错觉等, 都是骗人的包装。 日本颁布了《新包装准则》, 要求最小化包装容器的大小, 在集装箱内的空白处不应超过集装箱容积的 20%, 包装费用不应超过售价的15%。韩国的《关于产品的各类包装标准》上对包装空间和包装水平 (几层包装) 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类加工食品、酒类、营养保健品、化妆品、洗涤剂、日用必需品、药品等包装不能超过两层;桶和瓶装饮料, 衬衫和内衣只能包装在一层;葡萄酒、化妆品 (含芳香剂, 不含香水)、洗涤剂、衬衣和内衣等包装空间不应超过 10%, 加工食品和健康营养包装空间15% 以内, 糖果小吃及药品包装空间不超过 20%;文具和钱包, 皮带包装空间不足 30%;花哨的蛋糕, 玩具和面具的包装空间不超过35%。韩国也将过度包装视为犯罪, 如果不按照政府规定降低包装比例和产品水平, 制造商将被处以最高300万的罚款。 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同时, 广州只有一步之远, 要彻底解决中国商品包装过多的问题,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 李岗来源: 南方日报责编: 丁香) |